根据2022年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安排,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现将《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苏教督委办函﹝2022﹞3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安排专人负责,按照时间节点和文件要求部署落实到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时间安排
9月26日至9月30日
二、调查对象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小学生不参与)。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
三、具体实施
填答人用手机微信扫描相应二维码进入问卷,根据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参与问卷调查。提交问卷后,将自动上传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留言内容保密。

四、有关要求
1.迅速组织发布。收到通知和登录二维码后,要尽快在学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发布。
2.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广泛发动让社会各界知晓并积极参与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确保参与满意度调查人员的数量,让更多人关心当地教育发展。公告内容要保留到9月30日。
3.坚持实事求是。要严明工作纪律,提高调查实效,杜绝虚假填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联系人:徐祥朴 联系电话:88115035 邮箱:>gydd01@126.com
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19日